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建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526********5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新2302民初823号 |
案号 |
(2017)新2302执8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康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实行刘建旺于判决生效后的十日向原先樊哲虎赔偿各项经济损失201910.73元,被告河北省邢台市瑞鑫物流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阜康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17-07-13 |
发布时间 |
2018-03-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