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竺乐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224********27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0213民特372号 |
案号 |
(2021)浙0213执3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波奉化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申请人竺乐勇尚欠申请人曾瀚劳动报酬 2 8 1 0 0元,申请人竺乐勇同意支付给申请人曾瀚 2 0 0 0 0元,款分两期归还:第一期于 2 0 2 1年 1月 3 0日前支付 1 0 0 0 0元,第二期于 2 0 2 1年 5月 3 0日前支付 1 0 0 0 0元;二、申请人曾瀚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三、如申请人竺乐勇未按约履行,申请人曾瀚有权就全额 2 8 1 0 0元中未到期、未履行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奉化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时间 |
2021-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