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竺乐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224********275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0213民特372号
案号
(2021)浙0213执33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波奉化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申请人竺乐勇尚欠申请人曾瀚劳动报酬 2 8 1 0 0元,申请人竺乐勇同意支付给申请人曾瀚 2 0 0 0 0元,款分两期归还:第一期于 2 0 2 1年 1月 3 0日前支付 1 0 0 0 0元,第二期于 2 0 2 1年 5月 3 0日前支付 1 0 0 0 0元;二、申请人曾瀚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三、如申请人竺乐勇未按约履行,申请人曾瀚有权就全额 2 8 1 0 0元中未到期、未履行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奉化市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2-03
发布时间
2021-03-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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