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何祥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437********3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3437民初749号 |
案号 |
(2021)川3437执恢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雷波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何祥磊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蔡金蓉借款本金50000元,逾期利息3750元,合计53750元;二、驳回原告蔡金蓉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雷波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3-02 |
发布时间 |
2021-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转移财产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