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金米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1381********024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京0112民初18047号 |
案号 |
(2021)京0112执23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曾冠给付原告杨恒借款17万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付清;二、如被告曾冠未按期足额支付上述款项,需另行向原告杨恒支付逾期利息(以剩余尚欠借款金额为基数,自2020年10月22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5.4%计算);三、被告金米娜给付原告杨恒借款50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付清;四、三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纷。案件受理费1650元,由原告杨恒负担825元(已交纳),由被告曾冠负担825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01-29 |
发布时间 |
2021-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