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讷河市德润粮食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73331****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黑0381民初494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17)黑0381执84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虎林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讷河市德润粮食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林岩、杜艳波于2017年4月20日前返还原告绿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货款200,000元。2、被告讷河市德润粮食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林岩、杜艳波于2017年5月20日前返还原告绿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货款300,000元。3、被告讷河市德润粮食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林岩、杜艳波于2017年6月20日前返还原告绿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货款500,000元。4、被告讷河市德润粮食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林岩、杜艳波于2017年7月20日前返还原告绿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货款1,172,343.68元。如被告讷河市德润粮食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林岩、杜艳波不能按约定期限给付原告货款,需向原告支付违约金267,234元,原告可就全额货款申请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6,317元减半收取13,158.5元、保金费5,000元,由被告讷河市德润粮食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林岩、杜艳波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虎林市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17-10-23
发布时间
2017-12-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伪造证据妨碍、抗拒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杨春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281073331062M
登记机关
-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拉哈镇东北街三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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