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讷河市德润粮食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33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黑0381民初494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7)黑0381执8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虎林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讷河市德润粮食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林岩、杜艳波于2017年4月20日前返还原告绿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货款200,000元。2、被告讷河市德润粮食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林岩、杜艳波于2017年5月20日前返还原告绿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货款300,000元。3、被告讷河市德润粮食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林岩、杜艳波于2017年6月20日前返还原告绿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货款500,000元。4、被告讷河市德润粮食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林岩、杜艳波于2017年7月20日前返还原告绿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货款1,172,343.68元。如被告讷河市德润粮食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林岩、杜艳波不能按约定期限给付原告货款,需向原告支付违约金267,234元,原告可就全额货款申请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6,317元减半收取13,158.5元、保金费5,000元,由被告讷河市德润粮食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林岩、杜艳波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虎林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7-10-23 |
发布时间 |
2017-1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伪造证据妨碍、抗拒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春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281073331062M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拉哈镇东北街三江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