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孟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105********82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108民初4237号 |
案号 |
(2021)豫0108执2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孟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王鑫鑫货款111 676元,并自2019年10月17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至判决确定的宽限期内的实际给付之日止;二、驳回原告王鑫鑫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34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孟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19 |
发布时间 |
2021-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