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伍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9004********35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502民初6350号 |
案号 |
(2020)浙0502执30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湖州吴兴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伍万支付原告湖州织里鑫艺印花材料商行货款43695元,并支付自2019年9月2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付款损失(以43695元的未履行部分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1.5倍计算),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偿。如被告伍万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892元,减半收取446元,由被告伍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9-22 |
发布时间 |
2021-03-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