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应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2624********51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1024民初760号 |
案号 |
(2021)浙1024执3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台州仙居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应坚、王丽娟分期支付给原告夏淑兰货款 7 5 1 7 1元,其中第一期 2 5 0 0 0元在 2 0 2 0年 4月 3 0日前支付,第二期2 5 0 0 0元在 2 0 2 0年 5月 3 0日前支付,余款 2 5 1 7 1元在 2 0 2 0年 6月 3 0日前付清;二、如被告应坚、王丽娟不按上述协议付款,则从违约之日起原告夏淑兰即可要求被告应坚、王丽娟支付货款 7 5 1 7 1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利息以 7 5 1 7 1元为基数从 2 0 2 0年 3月 1 1日起按月利率 1%计算至付清之日止),被告应坚、王丽娟在调解后已支付的部分在总额中予以扣除。案件受理费 1 6 7 9元,减半收取 8 3 9. 5元,由被告应坚、王丽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仙居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1-27 |
发布时间 |
2021-03-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