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邓花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211********162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0603民初4576号
案号
(2021)浙0603执118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绍兴柯桥区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邓花平应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吴爱仙货款125903元及相应利息和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负担诉讼费4028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2-03
发布时间
2021-03-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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