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艳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0330********09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陕0330民初117号 |
案号 |
(2021)陕0330执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凤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由被告宋扬、杨艳艳向原告凤县凤州镇君诚农资经营部支付货款99984元,利息6532.29元,合计106516.2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凤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时间 |
2021-03-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