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玉全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521********895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安证执字第1126号
案号
(2020)浙0523执246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吉县公证处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申请执行人:刘玉全尚应支付贷款本金人民币207933.71元、利息及逾期利息6356.85元,实现债权的费用(律师代理费)13000元,合计人民币227290.56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吉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09-21
发布时间
2021-03-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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