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陆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10103********035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京0112民初12524号
案号
(2020)京0112执968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陆军、被告王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贾海军借款本金人民币68万元;二、被告陆军、被告王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贾海军利息(以68万元为基数,自2012年11月12日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标准计算,扣除已付利息5000元);三、驳回原告贾海军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公告费(以实际票据为准),由被告陆军、被告王馨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10 600元,由被告陆军、被告王馨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相应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0-11-16
发布时间
2021-03-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