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宁成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26********69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沪0118民初2453号 |
案号 |
(2021)沪0118执17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宁成辉结欠原告王邵杰借款人民币100,000元,此款被告宁成辉应自2021年1月至2023年8月期间,于每月月底之前分别归还原告王邵杰3,000元,应于2023年9月底之前归还原告王邵杰4,000元,上述款项直接付至原告王邵杰卡号为6228480318409443872 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梅墟支行账户内,如被告宁成辉逾期支付上述任意一期款项,则原告王邵杰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一并申请执行; 二、案件受理费575元,由被告宁成辉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1-02-07 |
发布时间 |
2021-03-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