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宁成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226********69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沪0118民初2453号
案号
(2021)沪0118执17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宁成辉结欠原告王邵杰借款人民币100,000元,此款被告宁成辉应自2021年1月至2023年8月期间,于每月月底之前分别归还原告王邵杰3,000元,应于2023年9月底之前归还原告王邵杰4,000元,上述款项直接付至原告王邵杰卡号为6228480318409443872 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梅墟支行账户内,如被告宁成辉逾期支付上述任意一期款项,则原告王邵杰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一并申请执行; 二、案件受理费575元,由被告宁成辉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1-02-07
发布时间
2021-03-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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