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吉林省恒和维康药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2208********025G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981民初3651号
案号
(2020)赣0981执16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丰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吉林省恒和维康药业有限公司欠原告江西春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款269510.5元及逾期付款损失31000元,合计300510.5元,被告吉林省恒和维康药业有限公司自愿于2020年10月30日前付20000元,2020年11月30日前付30000元,2020年12月30日前付50000元,2021年2月至2021年10月每月30日前支付20000元,余款20510.5元于2021年11月30日前付清;二、如果被告吉林省恒和维康药业有限公司有任何一期未能按时付款,原告江西春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有未归还款项;三、原告江西春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5808元,依法减半收取2904元,财产保全费1868元,合计人民币4772元,被告吉林省恒和维康药业有限公司自愿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丰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11-11
发布时间
2021-03-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石立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881717194025G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吉林省洮南市兴业路2777号(东区东33丘41幢1层1门)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