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029********27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渝0113民初14975号 |
案号 |
(2020)渝0113执34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杨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租金1451725.74元; 二、被告杨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截止2019年7月30日的违约金1344.19元并支付自2019年7月31日起至付清欠款之日止,以所欠租金1451725.74元为基数,按每日千分之零点五计算的违约金; 三、被告王守明、重庆辉亚物流有限公司、重庆市海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对被告杨兵的前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被告杨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律师费65000元; 五、原告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对被告重庆辉亚物流有限公司所有的渝d71172号、渝d51657号、渝d37032号、渝d32225、渝d32296号、渝da581挂、渝da076挂、渝da130挂、渝da201挂、渝dd349挂号车辆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0-06-17 |
发布时间 |
2021-03-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