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10113********43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沪0118民初22992号
案号
(2021)沪0118执169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赵强应于2019年7月1日前归还原告江金珍借款263,594.44元; 二、被告赵强应支付原告江金珍逾期还款利息(以本金263,594.44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自2018年8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双方当事人无其他争议; 四、本案受理费5,253.92元,减半收取2,626.96元,由被告赵强承担(此款被告于2019年3月21日支付给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1-02-05
发布时间
2021-03-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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