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焦作市宏基特种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06627****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豫0802民初2093号
案号
(2017)豫0802执118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焦作市宏基特种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王贵东于2017年6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焦作市东海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租金43000元; 二、原告焦作市东海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83.50元,由被告焦作市宏基特种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王贵东共同负担,该费用于2017年6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焦作市东海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7-07-11
发布时间
2017-12-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贵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803706627569U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中站区东王封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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