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郭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1023********3373
执行依据文号
(2016)川2021民初3352号
案号
(2017)川2021执13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郭勇于2017年1月20日前返还原告左第贵购车款及定金共计65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17-09-14
发布时间
2018-01-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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