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范伟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023********05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1003民初2428号
案号
(2021)豫1003执7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河南东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范伟强于2021年1月31日前一次性向原告许昌市建安区聚邦建材有限公司偿还货款19222元。原告许昌市建安区聚邦建材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向被告河南东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范伟强追要违约金;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3-09
发布时间
2021-03-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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