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西瑞隆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609********5B8N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502民初6837号
案号
(2021)赣0502执7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江西瑞隆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西智锂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91016.5元及违约金8394.36元,合计499410.86元,并以货款491016.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支付从2020年8月22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二、驳回原告江西智锂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547元,财产保全费3270元,保全保险费1000元,合计8817元,由原告江西智锂科技有限公司负担498元,被告江西瑞隆锂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8319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2-25
发布时间
2021-03-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梁柏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981MA38655B8N
登记机关
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高新园区高新大道19号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