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沈文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321********5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307民初663号 |
案号 |
(2021)粤0307执29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文聪在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9578869元,并支付借款利息,利息以本金9578869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自2014年11月20日开始计至所有借款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陈德茂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53267元,由被告沈文聪负担。(追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2-07 |
发布时间 |
2021-03-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