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董军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002********15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003民初63号 |
案号 |
(2021)豫1003执6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许昌友恒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河南许昌许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700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其中自2018年3月8日起至2018年9月28日的利息,以本金70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7.41‰计算;自2018年9月29日至实际还清欠款之日止的罚息,以本金70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1.115‰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2-26 |
发布时间 |
2021-03-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