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蒲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2902********05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1621民初1728号 |
案号 |
(2021)川1621执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岳池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蒲彬在2019年7月31日前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池县支行还款2万元本金,由被告蒲彬在2019年8月31日前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池县支行还款20万元本金,剩余所欠债务被告蒲彬在2020年2月底前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池县支行全部还清。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211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蒲彬负担,且由被告蒲彬直接给付给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池县支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岳池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1-04 |
发布时间 |
2021-03-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