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丰城市丰伟矿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85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0981民初4474号 |
案号 |
(2019)赣0981执4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丰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丰城市丰伟矿业有限公司、任亚伟欠原告王清香、徐超霞、徐园园借款220.1万元,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34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11340元,由被告丰城市丰伟矿业有限公司、任亚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丰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9-03-22 |
发布时间 |
2019-09-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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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任亚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981688525103Y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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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丰城市湖塘乡丰高路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