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康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781********339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川0781民初4363号
案号
(2021)川0781执55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油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康勇欠原告江油国和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工程款11万元,被告康勇定于2020年4月30日前支付原告江油国和消防设备有限公司2万元,在2020年7月31日前支付原告江油国和消防设备有限公司3万元,在2020年9月30日前支付原告江油国和消防设备有限公司3万元,在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原告江油国和消防设备有限公司3万元;二、原告江油国和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征收1250元,原告江油国和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自愿承担。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油市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01-25
发布时间
2021-03-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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