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福建初元食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2YKH****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京04民终418号 |
案号 |
(2020)京0491执14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福建初元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立即停止在涉案微信号朋友圈中使用原告黄晓明的肖像;二、被告福建初元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人民法院报》登载声明一次,向原告黄晓明赔礼道歉,致歉内容须经本院审核,《人民法院报》刊登费用由被告福建初元食品有限公司负担;三、被告福建初元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黄晓明经济损失490 000元及维权合理开支10 000元;四、驳回原告黄晓明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11-27 |
发布时间 |
2021-03-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兰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100MA2YKH9T1D |
登记机关 |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榕南路803号海润华府S21层09店面A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