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鑫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023********82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川2021民初2702号 |
案号 |
(2018)川2021执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罗鑫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江淞借款本金40000元及利息2700元(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期限三个月);二、驳回原告江淞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8-01-11 |
发布时间 |
2018-01-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