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225********366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渝0103民初4814号 |
案号 |
(2021)渝0103执恢3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黄静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重庆分中心截止2016年12月17日的信用卡透支本金117966.99元、利息6979.61元、滞纳金5176.66元、分期手续费4829.98元、杂费1599元,并支付自2016年12月18日起至欠款本息结清之日止以本金117966.99元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1-03-05 |
发布时间 |
2021-03-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