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俞燕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222********824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浙0282民初10208号
案号
(2021)浙0282执1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波慈溪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邵岳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慈溪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 000 000元、截至2019年4月16日的利息96 998.90元、逾期利息59 665.57元、复利 2 909.97元以及自2019年4月17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以借款本金2 000 000元、利息96 998.9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7.2%计算的逾期利息、复利;二、被告叶利芬、俞燕平对上述判决确定的被告邵岳苗的付款义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三、被告马良良对上述判决确定的被告邵岳苗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邵岳苗追偿。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慈溪市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1-07
发布时间
2021-03-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