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陕西同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076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陕1026民初281号 |
案号 |
(2021)陕1026执1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柞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陕西同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陕西宏阳商品混泥土工程有限公司清偿商品砼剩余价款44108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每月支付2%违约金,从2015年9月16日计算至清偿日)。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916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陕西同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柞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25 |
发布时间 |
2021-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0005807651721 |
登记机关 |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水文巷黄雁村晶筑逸品32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