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强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81********71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0381民初9983号 |
案号 |
(2021)浙0381执11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林强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瑞安五洲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9999.98元、利息(截至2020年10月21日为5253.11元,此后利息以借款本金19999.98元为基数自2020年10月22日起按年利率15.4%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瑞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2-19 |
发布时间 |
2021-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