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102********302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豫0102民初610号
案号
(2021)豫0102执9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请求法院依法强制被申请人履行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2021)豫0102民初610号民事判决书,即向申请人退还58万元、支付案件受理费4800元,共计584800元。二、请求被申请人支付该58万元自2020年4月7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0年4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的利率计付的利息。三、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2-25
发布时间
2021-03-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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