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晓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2624********037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1024民初1559号
案号
(2021)浙1024执5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杨晓东自愿归还原告金章星款项43440元,于2020年12月底前归还20440元,余款23000元于2021年6月底前付清;二上述款项付清后,本案至此结束;如被告杨晓东未按上述协议履行,则原告金章星可就款项4 3 0 0 0 元及利息损失( 自2 0 17年 4月 4日起按月利率1 %计付至本金清偿之日止) 从被告逾期付款之日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扣除被告杨晓东按第一条已支付的部分)。案件受理费8 7 5 元,减半收取4 3 7 . 5 元,由原告金章星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仙居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3-03
发布时间
2021-03-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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