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182********60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闽0182民初4047号 |
案号 |
(2021)闽0112执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林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偿还陈艳群借款本金7万元及利息(利息按月利率1%计,自2017年2月20日计至债务清偿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83元,由林霞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1-04 |
发布时间 |
2021-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