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常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10229********00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京0119民初8061号 |
案号 |
(2021)京0119执5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常江分两次给付许凯云人民币70 000元(于2021年1月15日前给付50 000元;于2021年5月31日前给付20 000元)。二、案件受理费775元,由常江负担(已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01-18 |
发布时间 |
2021-03-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