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祝金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025********0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117民初4655号 |
案号 |
(2021)京0117执18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祝金龙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返还天津宏盛利安置业有限公司、天津宏鑫凯达置业有限公司、天津宏信锐融置业有限公司意向金5000万元及利息(其中自2016年1月2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付清意向金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03-01 |
发布时间 |
2021-03-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