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锐兔运输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33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沪0118民初14788号
案号
(2021)沪0118执55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事业营运中心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付原告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垫付的保险理赔款1,092,103.62元; 二、被告上海锐兔运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付原告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垫付的保险理赔款325,292.93元; 三、驳回原告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337.13元,由原告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负担2,368.48元,由被告上海锐兔运输有限公司负担3,894.30元,由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事业营运中心负担13,074.35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上海锐兔运输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1-01-11
发布时间
2021-03-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宋发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8342330720K
登记机关
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沪青平公路1881号4009幢一层A区13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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