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丁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10229********14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沪0118民初17746号
案号
(2021)沪0118执87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丁亮应于2019年5月30日之前归还原告王雅玉借款本金25万元,应于2019年12月30日之前归还原告王雅玉借款本金20万元,若逾期或未支付上述任一期款项,原告有权申请人民法院一并强制执行; 二、原、被告就此案无其他争议。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2,012.50元,由被告丁亮负担,该款被告丁亮应于2019年5月30日之前支付原告王雅玉。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1-01-19
发布时间
2021-03-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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