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陆凯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85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津0115民初1119号 |
案号 |
(2020)津0115执36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陆凯工业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金易通(天津)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货款3200000元,并自2020年4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二、驳回金易通(天津)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8836元,减半收取计19418元,由金易通(天津)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负担4418元,陆凯工业技术有限公司负担15000元(给付时间同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0-10-20 |
发布时间 |
2021-03-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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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孙荣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2936785351134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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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高新区火炬路20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