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姜晓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2426********71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吉2426民初1343号
案号
(2021)吉2426执恢6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图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姜晓光、被告王济英于2020年10月31日前偿还给原告贾利芝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5120元(20万元*年利率15.4%/12个月*2个月);于2020年12月31日前还清剩余借款本金26万元及利息133076元(2020年8月31日之前利息119764元+自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利息,年利率15.4%/12个月*26万元*4个月),利息合计119764元+13312元=133076元,利息按年利率15.4%计算至全部借款还清之日止;若被告姜晓光、被告王济英逾期未履行第一次20万元偿还义务,原告贾利芝有权宣布全部借款提前到期并申请强制执行全部借款本息;二、被告姜晓光、被告王济英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一次支付给原告贾利芝律师代理费20000元;三、案件受理费4865元,由被告姜晓光、被告王济英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图县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21-02-08
发布时间
2021-03-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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