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鑫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81********61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0381民初11771号 |
案号 |
(2021)浙0381执13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郑鑫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浙江瑞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000元、期内利息808.13元及罚息(以借款本金10000元为基数从2020年3月8日起按月利率14.546874‰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瑞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3-02 |
发布时间 |
2021-03-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