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永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326********00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云2326民初733号
案号
(2021)云2326执6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姚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大姚县广实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自愿归还原告李开武借款基本金1000000元,限于2020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履行完毕;二、由被告大姚县广实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以借款本金1000000元为基数,从2017年3月18日起按年利率12%计算支付给原告李开武借款利息至借款还清为止;三、被告陈永康对被告大姚县广实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所负原告李开武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案件受理费6900元,由被告大姚县广实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及陈永康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姚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01-20
发布时间
2021-03-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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