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新疆西域辉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060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新4201民初366号 |
案号 |
(2018)新4201执6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塔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新疆西域辉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给原告塔城鑫瑞商砼有限公司对被告塔城独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款1291345元,利息59401.87元(从2015年5月28日至2015年10月28日)自2015年10月29日以后的利息按月息18.4%计算至欠款付清之日止2、驳回原告塔城市鑫瑞商砼有限公司对被告塔城独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独秀大酒店的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免交、邮寄费140元,由被告新疆西域辉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塔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18-06-14 |
发布时间 |
2018-09-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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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孙启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0100660602795L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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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天津南路196号银座中心六层6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