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于群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2426********17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吉2426民初553号
案号
(2021)吉2426执3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于群波分三期偿还给原告张学文、陈守兵、王洪军、钟召元、王金河、张学刚、李金成、张传生参地款及赔偿款48.3万元,第一期于2020年11月31日前偿还10万元,第二期于2021年11月31日前偿还15万元,第三期于2022年11月31日前偿还剩余23.3万元;二、案件受理费8545元,减半收取4273元,由被告于群波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图县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21-01-06
发布时间
2021-03-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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