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沈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626********10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6)沪0230民初02832号
案号
(2017)沪0151执003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上海展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沈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谷健货款人民币70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800元,由被告上海展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沈辉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崇明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17-02-16
发布时间
2017-04-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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