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琼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306********03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306民初8097号 |
案号 |
(2021)粤0306执54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21219606526】。一、原、被告双方确认截至2021年2月8日,被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650000元及利息41832元;二、被告同意自2021年2月9日起,以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4的标准向原告支付利息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三、被告确认原告为提起本案诉讼支付了律师代理费40000元、诉讼保全担保费704元;四、上述借款本金、利息及诉讼担保费,原告同意被告分四期支付,第一期于2021年2月11日前支付借款本金200000元,第二期于2021年2月21日前支付借款本金200000元,第三期于2021年3月1日前支付借款本金200000元,第四期于2021年3月25日前支付借款本金50000元、诉讼保全担保费704元及利息,上述款项支付至原告指定账户;五、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关于本案不再有任何争议。如原告按期足额支付上述款项,原告不再要求被告支付本案律师费,若被告未按上述期限足额支付任何一期款项,原告有权就全部未付的剩余本金、利息、担保费、律师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本案案件受理费10840元,减半收取5420元,由被告承担,被告英于2021年3月25日前迳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3-02 |
发布时间 |
2021-03-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