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102********28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103民初2070号 |
案号 |
(2021)赣0103执2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周航、周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孙健偿还133 536.74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本金133 536.74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20年4月16日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孙健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183元,保全费1255元,共计4438元,由被告周航、周亮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12 |
发布时间 |
2021-03-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