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吉林省天鑫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426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523民初105号 |
案号 |
(2021)冀0523执1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内丘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吉林省天鑫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给付原告河北红宇鼎基耐磨材料有限公司货款 120 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20 000为基数,自2016年12月25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7.125%计算)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 429元,减半2 214.5元,由被告吉林省天鑫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内丘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3-04 |
发布时间 |
2021-03-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国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0322664260518P |
登记机关 |
梨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梨树县郭家店镇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