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山市华宝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87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北民初字第01558号 |
案号 |
(2017)冀02执202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唐山市华宝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王春营租赁费58 058.26元、违约金17 998元,退还扣件875个或折价赔偿4 375元;二、驳回原告王春营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唐山市华宝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 145元由被告唐山市华宝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7-11-23 |
发布时间 |
2017-1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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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赵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225738733323T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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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乐亭县马头营镇马头营村西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