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铁岭东北金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97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辽1221民初140号 |
案号 |
(2019)辽1221执2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铁岭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铁岭东北金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欧阳新辉所欠剩余工程款342208元,工程造价鉴定费5000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397208元;并承担从2014年1月1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所欠工程款342208元的利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如逾期给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驳回原告欧阳新辉的其他诉讼请求;第三人辽宁优力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案件受理费16500元,由原告欧阳新辉负担12210元,被告铁岭东北金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429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铁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9-01-30 |
发布时间 |
2019-07-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锡利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1200749752407Y |
登记机关 |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银州路39号 |